信息安全等级保护

资质概述

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

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指对国家秘密信息、法人和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及公开信息和存储、传輸、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俣护,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售息安全产品实行等级管理,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、处置。

重要程度

  • 国家硬性规定

  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、基本策略、基本方法。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信息化发展、维护信息安全的根本保障,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国家意志的体现。

  • 网络运营者未办惩罚

   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(第二十一条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庄给予警告。拒不改庄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万干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• 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办惩罚

  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(第三十四条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络安全等后果的,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• 提高运营单位安全防护能力

    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发现单位信息安全系统存在的隐患和不足,进行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,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,维护单位的信息安全。

业务范围

  • 政府部门

    各大部委、各省级政府机关、各地市级政府机关、各事业单位等

  • 金融行业

    金融监管机构、各大银行、证券、保险公司等

  • 电信行业

    各大电信运营商、各省电信公司、各地市电信公司、各类电信服务商

  • 能源行业

    电力公司、石油公司、烟草公司等

  • 企业单位

    大中型企业、央企、上市公司等

  • 其他

    其它有信息系统定级需求的行业与单位

等保分类

办理流程

  • 1

    系统定级
  • 2

    系统备案
  • 3

    整改建设
  • 4

    等级测评
  • 5

    监督检查

其他咨询

IDC许可证

互联网数据中心(IDC)业务,指利用相应机房设施,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服务器等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、代理维护、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,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、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。

ICP许可证

信息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指通过信息采集、开发、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,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,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、信息搜索查询服务、信息社区平台服务、信息即时交互服务、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。

ISP许可证

互联网接入服务(ISP)业务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,指利用接入服务器相应的资源建立业务节点,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,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服务。

CDN许可证

内容分发网络(CDN)业务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,指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节点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,为用户提供内容分散存储和高速缓存,进而内容分发到快速、稳定的缓存服务器上,提高用户内容的访问响应速度和服务的可用性服务。